可持续信息强制披露的问题与对策OACHSSCD
2025年是我国部分上市公司试点可持续信息强制披露的元年,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430家强制披露主体已经全部披露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文对这430家主体的可持续信息强制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发现,可持续信息强制披露在覆盖面和规范性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形式合规"目标基本达成,但"量升质滞"的问题较为突出,存在着编制和披露标准多样、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不统一、范围3排放披露占比低、定性叙述与定量披露失衡、可持续信息披露基础薄弱、第三方鉴证占比低等六大不足.本文在分析这些不足的基础上,从加强制度供给、修订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统一范围3排放披露要求、抑制漂绿行为、要求披露碳盘查工作信息、探索强制鉴证制度等六个方面,提出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
黄世忠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 361005
管理科学
强制披露主体可持续信息强制披露量升质滞可持续发展报告
《财会月刊》 2026 (17)
3-8,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气候信息披露与产品碳足迹管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4BGL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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