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良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践OA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政府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体责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本行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参建主体和运营管护主体履行责任,开展合同履约评价等.陆良县将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有主体责任,负责陆良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参建主体和运营管护主体履行责任,开展合同履约评价等工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的"最后一公里",其管理模式创新直接关系工程建设成效.2025年以来,陆良县立足项目法人质量总责定位,聚焦高原山区农田建设管理粗放等痛点,牵头参建单位构建以单位工程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细化为3 364个单位工程;创新"购买服务"信息化路径,引入第三方实现数字化协同管控;推行"培训赋能+周会督办"双机制,以数据驱动精准整改.实践表明,一系列举措推动质量管理从"粗放推进"向"精细管控"转型,实现参建单位履职规范、工程风险降低、电子档案管理见效,为高原地区县级高标准农田质量管理提供了参考借鉴.
卢艳萍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农业农村局,陆良 655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数字化管控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26 (8)
2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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