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政府预算资金资助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学数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汇交到相关科数据中心;接收数据的科学数据中心应出具汇交凭证。2020年,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和《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
作者:庞丽娜
作者单位: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事业发展部
分类:天文与地球科学
中文关键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学数据中心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刊名:《地震地磁观测与研究》 2026 (2)
页码/页数:P.F0002-F0002,F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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