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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民心”概念及其创新——以《四书章句集注》为中心OACHSSCD

中文摘要

儒家讲“民心”由来已久。早期儒家讲“民心”,以仁义道德为根本,既重视民众的物质利益需求,又强调对民众的道德教化和约束。至宋代,朱熹发展了儒家的“民心”概念,解《孟子》“民贵君轻”而提出“国以民为本”,同时又将为政者之好利与民众正当的物质利益需求区别开来,要求为政者“存理去欲”,实际上是把满足民众的物质利益需求作为治国理政之根本;而且还依据《大学》“絜矩之道”以及《诗》言“民之父母”,提出“以民心为己心”,进而要求“与民同欲”“与民同利”,并强调国家的用度和财富来源于民众的农业生产。尤其是朱熹讲“民心”,与“天理”相结合,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赋予儒家“民心”概念以新的内涵。

乐爱国

福建社会科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厦门大学哲学系,福建厦门361005

社会科学

朱熹民心国以民为本以民心为己心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4)

P.26-33,8

10.16339/j.cnki.hdxbskb.2026.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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