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书院产权制度的发展与成熟:从宋代到清代

书院产权制度的发展与成熟:从宋代到清代OACHSSCD

中文摘要

传统中国书院的独立产权主体地位衍生自私有地权体系,经历长期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宋代书院独立产权主体地位初步形成,受同一时期民间组织发展程度的制约,其内部治理机制与外部产权保障均未完善,资产类型与经营方式较为单一。而在明代中后期以来民间公产制度发展的背景下,清代书院产权制度趋于成熟,独立产权主体地位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专门化的理事会治理机制趋于完善,资产经营能力因而强化。上述种种措施在保障书院稳定运行的同时,为其深度参与各类基层公共事务提供基础,使书院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力得以扩大。

陈月圆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0875

社会科学

书院学田产权制度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4)

P.58-67,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书院制度研究(24&ZD26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层公共品供给视域下民间公产制度研究(1644—1949)(24CJL007)。

10.16339/j.cnki.hdxbskb.2026.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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