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职工债权优先担保债权受偿问题研究OACHSSCD
在涉及职工债权的执行案件中,劳动债权人维权困难重重,其他债权人对执行分配方案争议不断,执行法官亦面临诸多考量与担忧,相同情况出现不同判例的现象层出不穷。如果职工债权在执行阶段享有优先权,可优先于担保债权受偿,有助于劳动者的基本生存,将成为劳动者成功申请执行的重要保障路径之一。因此,解决职工债权在执行中的优先权问题,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司法判例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许灿英;陈艳霞;黄志明
仰恩大学法学院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
社会科学
职工债权担保债权执行阶段
《就业与保障》 2026 (5)
P.181-183,3
2025年仰恩大学校级科研培育计划项目“执行阶段职工债权优先担保债权受偿问题研究”(YSK202507)。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