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的分配正义:概念阐释、现实缺场与价值重构OACHSSCD
大学分配正义的根基在于大学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多元正当。大学优绩主义现象折射的“一元宰制”这一深层逻辑侵蚀了大学作为构成性共同体的观念基础和德性传统,使大学成为一个充满竞争、控制和区隔的社会机构。大学分配正义的现实缺场,导致大学教育中自由的缺失与美善教育关系的崩坏。为此,需要在价值维度重构并证成大学的分配正义:(1)那些代表大学每个成员内在价值诉求与外在功绩应得的“善品”,应当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2)作为多元善品分配的共同基石,“共同善”决定各种善品蕴含的历史传统、社会意义和德性要求。现代大学制度彰显的正义性,必须重新思考“教育善品”与“共同善”之间的关系,以凝聚着共同善的构成性共同体为目标,在价值层面重构大学的分配正义。
王志强
台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临海317000
社会科学
大学分配正义多元善品复合平等共同善
《重庆高教研究》 2026 (5)
P.91-102,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在‘权利优先’与‘共同善’之间:现代性视域下的大学分配正义研究”(BIA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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