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的三重逻辑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的三重逻辑OACHSSCD

中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步入法治化引领的新阶段。互嵌式社区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核心基层场域,该法将“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法定化,推进互嵌式社区系统建设。基于“价值—制度—实践”三重逻辑的协同作用,揭示二者的内在机理:价值逻辑层面,该法通过对互嵌式社区建设的规定回应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诉求;制度逻辑层面,该法明确了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宪制依据,构建了权责统一的规范结构和多元协同的运行机制;实践逻辑层面,该法全方位嵌入基层建设场域,破解空间分化、文化隔阂等现实问题,催生新型社会结构,推动民族工作转型升级。

杨丽梅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社会科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互嵌式社区建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6 (4)

P.147-155,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个结合’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研究”(24CKS04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项目“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研究”(22YJC710088)。

10.20076/j.cnki.64-1065/G4.2026.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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