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孝道三种形态的特质探析OACHSSCD
中国传统孝道可分为三种形态,即儒家孝思想、国家孝制度和大众孝观念。儒家孝思想由孔子创立,主要回答了孝是什么、为何尽孝、尽孝工夫等问题,倾向于慈孝对举,富于平等、变通的精神。国家孝制度表现为选官、旌表、法律、养老等,具有强制性,违者将会遭到严厉的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统治者强调忠孝一体,重视孝的“顺亲”义,孝成为巩固统治的工具。大众观念中的孝成为一种信仰,出现了极端化的倾向,史书中记载了大量的割股疗亲、为亲复仇、为亲顶罪、哀毁致死等故事。“孝”和“顺”被画上了等号,父子之间人格不平等。近代以来遭到批评的孝是强调“顺亲”义的作为国家制度和大众观念的孝。儒家孝思想富于平等、变通的精神,是现代孝道体系建设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
赵文宇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社会科学
孝儒家思想国家制度大众观念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6 (4)
P.5-10,6
福建省社科青年项目“陈淳孝论研究”(FJ2024C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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