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内生逻辑:法律传统与现代化的冲突与调适OACHSSCD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科学演进的必然结果,其内生逻辑集中体现为中国法律传统与法律现代化的冲突与调适。法律传统伴随社会发展进程深植于民族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独特的治理智慧与价值追求;法律现代化作为对社会发展的现实回应,其推进应始终立足中国具体国情,本质上是传统在现代场域中自我调适的结果。重新认识法律传统与现代化的内在关联,旨在阐释二者的基本义理与时代价值;对法律传统的现代化调适予以客观认知,实为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内生逻辑的深刻把握与系统阐释,从而为探寻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内生发展路径与实践动力提供理论支撑。
赵伊;翟羽翔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225濠江法律学社,中国澳门999078
社会科学
法律传统法律现代化冲突与调适内生逻辑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6 (4)
P.112-119,8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度岭南文化项目“清末民初岭南法制现代化思潮”(GD22LN24)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专项)项目:“国家认同视域下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法治观培养路径研究”(2024GXJK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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