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下数据存证的法律效力研究OA
传统证据“三性”的审查框架在应对电子数据存证时面临信任危机,区块链技术为破解困境提供了新的路径。其通过哈希校验、链式结构与分布式存储确保数据上链后不可篡改,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明确为电子数据的特殊固定方式,获得推定真实的法律地位。然而,技术信任无法直接等同于法律真实,区块链存证仍面临上链前数据真实性悖论、举证责任分配失衡、隐私保护与永久存证冲突等核心挑战。通过比较中外规制路径可见,需超越传统证据属性论的局限,构建分层动态的全链路审查体系,此体系应融合技术自证与司法核验,依据存证类型细化举证责任,并推动标准统一与链间互通,从而将区块链存证的审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以达至司法公正的诉讼目标。
郭明轩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870
社会科学
区块链技术电子证据证据审查法律真实
《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2026 (7)
P.5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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