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驱动因素的组态研究——基于TOE框架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OACHSSCD
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平台企业凭借双边市场、网络效应与数据驱动等特质成为创新的重要主体,其创新水平受多重因素交互影响。基于TOE理论框架,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以213家中国A股上市平台企业为样本,结合2021年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政策节点,探究驱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的组态路径。研究表明:平台企业创新是技术、组织与环境等多维度因素耦合协同的结果;并据此提炼出“技术—组织”型、“技术—环境”型与“技术—开放”型三条差异化的组态路径。研究结论丰富了平台企业创新的组态机制研究,深化了反垄断情境下多因素协同驱动企业创新的理论认知,从而为平台企业制定差异化创新战略,以及政府优化平台经济的培育与监管提供了经验证据。
张多蕾;周雪;王晓东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安徽蚌埠233030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安徽蚌埠233030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管理科学
平台企业创新驱动因素TOE框架fsQCA平台经济反垄断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4)
P.63-76,1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1BGL120)“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与效应研究”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AHSKZ2025D01)“算法监管背景下平台企业的伦理风险评估与规范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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