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行政场景中算法透明义务的规范基础与制度建构OACHSSCD
算法深度嵌入行政审批、政策生成和公共咨询后,黑箱决策与行政公开原则的冲突日益明显。由于算法行政本质上仍属行政权运行,透明义务既可从宪法平等权、人民主权和监督权中获得价值支撑,也可由知情同意、自动化决策解释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则予以制度承接。现实运行中,规范依据尚未充分转化为稳定的制度能力,立法衔接不畅、透明标准模糊、运行程序空白、权责配置不清、救济机制不足和技术解释障碍共同削弱了透明义务的实施效果。围绕上述困境,算法行政透明制度应从立法融贯、组织统合和技术补强三方面展开,通过分类分级标准、全过程程序、责任矩阵、异议复核、第三方验证和公众可理解解释,将算法行政纳人公开、负责、可救济的法治轨道。
郭恒
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24
社会科学
算法行政算法黑箱算法透明义务算法可解释性政务信息公开
《河北法学》 2026 (8)
P.142-158,17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司目的革新视域下董事义务规则重构研究”(25CFX08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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