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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主要贸易国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比对分析OA

中文摘要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区域是中国重要的水产品出口市场。探究RCEP主要贸易国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异同,可为中国水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参考,对中国水产品外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利用海关统计数据分析中国主要的RCEP水产品出口贸易国,并对比分析RCEP主要贸易国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在监管机构、技术法规和标准、合格评定等方面的异同。研究表明:日本、韩国已建立较为成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对中国水产品出口形成显著影响;泰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虽滞后于发达国家,但呈现持续严格趋势且各具特点,需予以关注。据此,建议中国水产品出口企业强化源头质量控制,动态跟踪贸易国政策更新以规避风险,并结合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特点灵活调整出口策略。

胡淑青;李冠斯;刘凡;陈少杰;李志勇;杜欢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东广州510623汕头海关技术中心,广东汕头515041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东广州51062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东广州51062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东广州51062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东广州510623

管理科学

RCEP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比分析应对机制

《农业展望》 2026 (2)

P.70-79,10

海关总署科研项目(2024HK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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