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R制度下基于最佳回收渠道的CLSC大数据营销方案选择OACHSSCD
在生产商责任延伸(EPR)奖惩+补贴复合政策下,考虑生产商实施生态设计的闭环供应链(CLSC)回收渠道选择问题,基于最佳回收渠道提出第三方或电商平台实施大数据营销(BDM)两种方案,比较不同模型下CLSC的EPR履行程度、成员利润和环境效益,探讨EPR政府监管因子、生态设计因子、大数据营销因子等对CLSC运作效果的影响。研究表明:生产商与电商平台联合回收时,EPR履行效果最佳,成员利润和环境效益也更高,当政府补贴较低时,生产商倾向于自建回收渠道,当电商平台单位回收收益足够大时,电商平台会承担回收责任;电商平台同时承担回收和BDM双责任时,EPR履行程度、销量和双方利润均高于将BDM外包给第三方情形;无论何种情形,政府监管因子、生态设计影响因子及BDM影响因子的增加,均有利于提高生态设计与回收率,改善闭环供应链成员绩效;引入BDM后环境效益改进与否受产品前后端环境影响比值影响。
孙嘉轶;王瑶瑶;滕春贤
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管理科学
闭环供应链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回收渠道生态设计大数据营销环境效益
《运筹与管理》 2026 (2)
P.135-141,7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LH2022G0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2BJL117)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2GLB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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