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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文帝刑罚改革形成逻辑与历史思考OACHSSCD

中文摘要

西汉文帝刑罚改革是中国法制史的著名事件。此项改革分为三个着力点:废除作为附加刑的“收孥”,强调“罪止其身”,在核心改革的外围开展尝试;改革核心环节分为两步,废除黥、劓、斩趾等肉刑,确立了以劳役刑为主的刑罚体系;“有年而免”包括两项:其一,将劳役刑“不定期”改为“有限期”,将“复属其官”改革为“复作”,其二,将特殊情况下的“自尚”设为获免后定制。改革的意义在于将惩罚的对象从“永久身体毁坏”(肉刑)转向“短期局部痛苦”(笞刑),将“无限期”惩罚转向“有限期”惩罚,确立了中国刑罚体系的基本范式,其涵盖的改革理念、基本精神与当代刑事司法政策、刑罚执行制度等具有契合之处,可为当今法制改革提供历史镜鉴。

孙晓丹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社会科学

改革简牍刑罚体系律令历史镜鉴

《河北法学》 2026 (7)

P.113-126,14

2025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秦及汉初刑罚体系研究”(HB25LS004)的研究成果。

10.16494/j.cnki.1002-3933.2026.0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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