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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中神经数据的法律属性与共享边界OACHSSCD

中文摘要

随着脑机接口技术逐步进入医疗、科研与商业应用领域,神经数据的采集、处理与共享日益成为数字法治中的前沿问题。不同于一般个人信息,神经数据不仅具有较强的个体可识别性和高度敏感性,还可能反映个体的认知状态、情绪变化与行为倾向,因而更深程度关联人格尊严、精神自主与思想自由。现有研究多从神经权利、技术伦理或宏观治理等维度展开,对我国法语境下神经数据法律属性及其共享边界的规范分析仍显不足。基于其个体唯一性、高度敏感性与动态可塑性,神经数据难以完全纳入一般个人信息处理逻辑,而应作为具有高度人格关联性的特殊信息类型加以理解。与此同时,神经数据共享虽具有现实必要性,但也可能引发人格利益侵害、隐私泄露、用途扩张与算法推断等风险。由此,神经数据共享边界的划定,应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现行框架下,以人格利益优先保护为基础,围绕分层告知、动态同意、用途限定和责任控制等方面,形成更具针对性的规范回应。

徐娟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社会科学

脑机接口神经数据法律属性共享边界人格利益保护

《河北法学》 2026 (7)

P.127-147,21

2024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脑机接口技术法律规制研究”(GD24XFX07)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社会科学)“治疗型脑机接口技术法律问题研究”(2024WTSCX150)2026年度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卫生法学会联合项目“脑机接口健康医疗数据治理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构建研究”(YF26-Y03)的阶段性成果。

10.16494/j.cnki.1002-3933.2026.0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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