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村级公司:混合型组织性质、治理模式比较及启示——基于浙江四地实践的案例研究OACHSSCD
跨域村级公司是中国“三农”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高级组织形态,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深入探究和厘清内在特定组织逻辑与治理机制对其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组织理论,运用多案例比较方法,探讨跨域村级公司组织逻辑,从交易成本、代理理论、关系型合约与资源理论角度分析发现其本质是一种混合型组织,其产权配置、协调机制和交易属性具有明显特色,通过构建跨域协同控制程度和权利资源共享程度两个维度的分析框架发现,跨域村级公司治理模式具有从“低协同—低共享”到“高协同—高共享”的连续谱系特征,并以浙江省四家不同层级跨域村级公司为例,验证不同治理模式下的混合型组织性质。研究发现,现实中存在治理模式连续谱系中的多种典型模式;整合土地、资金等集体经济要素是跨域村级公司的成立初衷与发展前提,跨域协同控制程度与权利资源共享程度的匹配度越高,资源整合效率越高;地方政府积极性与扶持政策力度决定村级公司跨域发展的可持续性,党政科层制嵌入是跨域村级公司典型组织特征,并且是驱动跨域协同的关键力量,不同区域科层嵌入程度会影响跨域村级公司的混合型组织特性。
倪建伟;王新兴;姜瑞琳
浙大城市学院共同富裕研究院,杭州310015安徽新华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合肥230088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杭州311300
管理科学
村级公司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混合型组织治理跨域协同
《农业经济问题》 2026 (1)
P.92-103,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东西部协作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机制创新研究”(编号:23BMZ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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