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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税种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地方财政的运行态势OACHSSCD

中文摘要

一国采用何种税种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事关该国地方税收收入的多少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的大小,决定着该国地方财政的运行是以地方税收收入为主,还是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为主,或是两者并重.分税制以来,我国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为主的地方财政运行态势逐步形成.这是以税种属性原则划分税种致使地方税收收入相对减少,基本延续财政包干体制下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事权致使地方支出责任相对扩大的双重因素使然.研究表明,在 2016 年以来持续推进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背景下,即使把税种属性原则和受益原则同时运用到我国政府间税种的划分中,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为主的地方财政运行态势仍然没有改变.因此,欲改变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为主的地方财政运行态势,必须赋予地方适度的税收立法权,建立以中央地方共同财政支出责任调整引领共享税分享方式和比例调整的联动机制,减少对中央转移支付收入的依赖,提升地方财政的运行效率.

陈颂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管理科学

税种划分原则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税收立法权地方税收收入中央转移支付

《税收经济研究》 2026 (2)

87-95,9

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建立与河南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相匹配的分税制研究"(项目编号:2026-ZDJH-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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