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视阈下生态警务体系化发展研究OACHSSCD
Research on the Systematic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Policing Affai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Code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系统化、集成化新阶段,为生态警务转型升级与体系化发展提供了根本法治遵循.生态警务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执法力量,其法治化水平直接影响生态治理效能.当前,生态警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依据碎片化、权责不清、协同不足、专业化能力薄弱等问题,难以适应系统性保护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从规范、治理、保障层面为生态警务破除发展困境提供制度支撑,应以体系整合、全链条治理推动生态警务实现系统治理、主动防控与规范执法,助力构建现代化生态警务体系,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邢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生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法典生态警务生态法治生态安全
《环境保护》 2026 (5)
35-43,9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机关环境安全保卫执法研究"(横202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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