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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建立健全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与工作纪律OACHSSCD

中文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国家审计作为专司经济监督的政治机关,建立健全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既是贯彻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2021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就旗帜鲜明地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政治任务,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十五五”时期,各级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持续健全审计重大事项首报直报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此,本文首先从理论上探讨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设的三重逻辑,即基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逻辑、源于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度逻辑以及破解当前审计工作实践难题的现实逻辑,以期深化对以党委审计委员会为枢纽的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理解。接着,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阐释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构建原则,讨论请示报告的主体范围、事项清单、程序规范、方式选择及责任界定等内容,以期厘清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核心要素。最后,建议完善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践路径,包括完善基于党委审计委员会的审计重大事项首报直报机制、优化党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序列纵向贯通的逐级报告机制、构建部委党组和国有企业党委等序列横向衔接的分类报告机制等。本研究旨在为建构科学完备的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供理论阐释,以期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建设,进而推动“十五五”期间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汉文;张笛;刘思义

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南京211815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教研中心,北京10014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北京100029

管理科学

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纪律全面从严治党

《财会月刊》 2026 (8)

P.16-36,2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美跨境会计审计有关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JZD0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审计机构治理机制与审计质量研究”(项目编号:71932003)天津市审计局委托研究技术咨询项目。

10.19641/j.cnki.42-1290/f.2026.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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