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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模法则到精准法则:人工智能算力立法的逻辑与进路OACHSSCD

中文摘要

算力与数据、算法并称为人工智能的三大核心要素。通过对我国47部相关立法进行实证分析发现,目前算力立法存在以“规模法则”为中心的立法观,呈现出明显的“重促进而轻安全”“重一元化而轻多元化”“重竞争而轻互联互通”“重‘硬件’而轻‘软件’”四大表征与局限。“漫灌式”的规模法则立法观亟需转向“滴灌式”的精准法则立法观。精准法则立法观不仅具有法释义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多个维度的理论正当性,而且完成了法律本身内部优化和连接社会外部需求的理论自洽。同时,精细化立法、场景一致性原则、分类分级制度等立法实践也为其提供了实践正当性。在此基础上,构建算力立法“对象识别精准、考量因素精准、对策安排精准”的三阶进路,依据算力技术规律与应用需求精准设计算力条款,可有效推动算力发展从“规模扩张”到“质量优化”的转型,为我国人工智能立法提供参考。

胡弘弘;王惠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社会科学

算力规模法则精准法则人工智能法立法

《河北法学》 2026 (5)

P.62-82,21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数据主权安全风险的全息测度与层级治理研究”(25CTQ048)湖南省社科基金“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湘非数据跨境流动的合规风险与应对策略研究”(25ZDAJ008)的研究成果之一。

10.16494/j.cnki.1002-3933.2026.0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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