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智能辅助驾驶的实质解释:基于新过失论的归责展开OACHSSCD
在人机共驾模式下,驾驶员滥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导致事故的刑法归责面临困境.传统过失论以结果预见可能性为核心,无法回应人机协同下驾驶员注意义务的新变化,成为归责困境的核心症结.基于此,立足新过失论,构建滥用行为构成要件的实质解释框架,以法规范义务与特殊地位实质义务作为危害结果回避义务来源,以预见可能性义务违反为前提,明确过失这一主观核心要件的认定标准.同时通过扩张技术注意义务,规制滥用行为,借助"合法替代论"厘清因果关系.这一实质解释框架,能够在坚守人类中心主义归责立场的同时,实现刑法解释与智能驾驶技术发展的动态平衡,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的方法论.
郭曼
烟台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3
社会科学
滥用智能辅助驾驶实质解释新过失论注意义务交通肇事罪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26 (1)
27-34,8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自动驾驶算法安全风险及其刑法应对研究"(编号:25BFX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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