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生态与发展:内蒙古自然保护区补偿制度的探索OACHSSCD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其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当地民生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而现有法律体系中生态补偿条款的缺失与实施困境,制约了区域可持续发展.本文利用规范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剖析内蒙古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的现实问题.通过借鉴国内相关地区经验,提出构建路径:完善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补偿条例》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建立动态补偿标准与多元资金渠道;创新政府主导、市场与社会协同的补偿机制,融合产业扶持与就业培训;强化听证制度与第三方监督,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生态文化设立民族地区专项补偿基金.研究旨在平衡生态保护与民生需求,为民族地区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李伯婧
内蒙古开放大学
自然保护区法律体系补偿机制生态环境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6 (5)
38-40,3
本文为内蒙古开放大学2024 年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编号:IMOU-ISR2401)、子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内蒙古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编号:IMOU-ISRZ2401)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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