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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教义学研究方法的局限性看采用交叉学科研究的重要性OACHSSCD

中文摘要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社会科学追求的崇高目标,然而,达到追求的彼岸常常需要人们不懈的努力。门派之争、研究方法之异都可能构成实现目标的障碍。我国民法和经济法的争论以及法教义学和法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不同追求很容易影响法学研究的深入和提高。通过民法法源问题的讨论和民商分合立场的分析指出了法教义学研究方法的局限性,特别是它的低抽象性、轻视结果主义、不做实证调查、制造低效率的概念以及超越现有法律框架的冲动等。在此基础上,呼吁我国的学者采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去促进法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

郁光华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国澳门999078

社会科学

法教义学研究方法交叉学科民法商法

《河北法学》 2026 (3)

P.61-79,19

澳门科技大学校方研究经费资助项目研究成果。

10.16494/j.cnki.1002-3933.2026.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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