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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生产力向善演化:生成逻辑、价值图景与法治进路OACHSSCD

中文摘要

在技术与产业变革的范式叠加下,数据与新质生产力的连接关系逐步纤维化,已通过概念的延伸、关系的转变、载体的全同形成共荣共生、无法分割的嵌合体,数据成为参与劳动生产全过程、与新质生产力深层链接形成的数据生产力。然而,数据权属纠纷、源头污染、秩序紊乱构成发展数据生产力的制约因素。鉴于此,应形塑发展数据生产力的价值图景,从科技法律二元互动理论、制度经济学等维度深度剖析其现实症结及危害,并提出以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数据托管制度助力数据定分止争;以兼顾法律实质主义与现实效果治理数据源头污染,从而促进数据生产力的持续健康发展;以构建软硬法相结合的法律多元主义规制体系来稳定数字生产秩序。

何士青;许英达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社会科学

数据生产力功能向善数据要素数据信托数据产权制度

《河北法学》 2026 (3)

P.80-96,17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机理与路径研究”(22VMZ006)202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图景、现实制约与法律保障”(YCJJ20252202)2025年华中科技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开放课题重点项目“民族互嵌式社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研究”(2025ZLKF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0.16494/j.cnki.1002-3933.2026.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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