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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豆种植制度的变更和生态栽培区划调整的建议OA

中文摘要

大豆种植制度涉及其在全国的布局、品种光温特性与熟制、轮作制度,以及纯作、间作、套作种植方式等,是大豆生产、引种、育种、栽培技术创新的依据。优化大豆种植制度对提升我国大豆综合生产能力及效益具有决定性意义。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一年一熟制地区的大豆种植面积扩大,两年三熟制向一年两熟制转化地区的大豆种植面积缩减,一年两熟到一年三熟制地区的大豆种植面积稳中有升。从全国布局看,大豆栽培区域向东北地区北部扩展,南方-西南地区的大豆种植面积稳中有升,西北地区是新兴的大豆高产区。历史上大豆栽培区划分的方案是基于当时种植制度的基本资料,通过调查和试验得出的结果。近30年来,大豆生产、育种、栽培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尤其是大豆栽培区域有了规模较大的变化,特别是2000年以来国家突出强调发展大豆产业的国策,各地竞相调整发展大豆产业。生态栽培区的划分是与大豆布局、栽培技术、资源利用、引种育种等关系十分密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大豆生产的变化,及时提出新的生态栽培区划分方案,有利于调整作物结构,推动未来大豆生产的发展。为此,本文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大豆栽培区域的变化、品种的更新换代、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带状复合种植的推进、栽培技术的全面进步,在此基础上列述了我国五次大豆栽培区划的变迁及其特点,并对区划的动态特征进行了全面剖析,从而提出大豆生态栽培区划调整的建议。新区划将全国分为东北春作大豆生态栽培区、西北春作大豆生态栽培区、黄淮海夏作大豆生态栽培区、长江流域春夏秋作大豆生态栽培区、西南高原春夏作大豆生态栽培区和岭南四季大豆生态栽培区,共6个生态栽培区。该区划的划分和命名力求兼顾到全国耕作制度区划的整体特点和对应关系,并注意到与以往区划的衔接。

刘方东;孙磊;王吴彬;赵晋铭;盖钧镒

南京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国家大豆改良中心/农业农村部大豆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大豆生物育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现代作物生产联合创新中心/江苏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三亚研究院,南京210095南京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国家大豆改良中心/农业农村部大豆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大豆生物育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现代作物生产联合创新中心/江苏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三亚研究院,南京210095南京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国家大豆改良中心/农业农村部大豆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大豆生物育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现代作物生产联合创新中心/江苏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三亚研究院,南京210095南京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国家大豆改良中心/农业农村部大豆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大豆生物育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现代作物生产联合创新中心/江苏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三亚研究院,南京210095南京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国家大豆改良中心/农业农村部大豆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大豆生物育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现代作物生产联合创新中心/江苏省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三亚研究院,南京210095

农业科技

大豆种植制度熟期组生态栽培区划

《中国农业科学》 2026 (3)

P.486-498,13

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3ZD0403301,2023ZD0403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2272147)钟山生物育种实验室(ZSBBL-KY2023-03)江苏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JBGS-2021-014)三亚研究院项目(NAUSY-ZZ02)。

10.3864/j.issn.0578-1752.2026.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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