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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治理会影响企业数字创新吗——基于《数据安全法》实施的准自然实验OACHSSCD

中文摘要

本文基于2021年我国《数据安全法》实施的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探究数据安全治理对企业数字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以《数据安全法》实施为标志的数据安全治理具有数字创新激励作用,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数字创新水平。影响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数据安全治理可以通过提升数据要素水平和缓解资源约束,从而促进企业数字创新。异质性分析发现,数据安全治理对企业数字创新水平的提升作用在数字化水平较低企业、非高科技行业企业和数据要素政策环境较差地区的企业中更显著。本文的研究结论为从数据安全治理视角助力企业数字创新水平提升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了参考。

耀友福;龚燕

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贵阳550025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贵阳550025

管理科学

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安全法企业数字创新数据要素水平

《财会月刊》 2026 (5)

P.31-36,6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数据资产赋能贵州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路径及政策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4GZYB132)。

10.19641/j.cnki.42-1290/f.2026.0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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