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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力线路“感应电”人身危害的评判依据分析OA

中文摘要

[目的]近年来,高压电力线路所产生的“感应电”是否具有人身危害性或危险性正成为一类新型诉讼纠纷,采用何种技术标准来判断“感应电”的人身危险或危害性,在诉讼纠纷的处理中存在明显分歧。[方法]通过对黔湘两地多起诉讼纠纷的实证分析,并结合数个标准的文本分析,可以明晰有关国家标准适用范围、原理和内在关系。[结果]分析表明,《特低电压(ELV)限值》不适用、《电流对人和家畜的效应第1部分:通用部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适用于此类“感应电”诉讼纠纷的处理。[结论]依据《电流对人和家畜的效应第1部分:通用部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并借鉴有关国际机构的技术导则和技术标准,结合现场检测情况,从而评判高电压“感应电”的人身危险或危害性。

吴德松;蓝国青;王虎松;吴立环;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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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高电压感应电人身危险评判依据国家标准

《标准科学》 2026 (2)

P.118-127,10

10.3969/j.issn.1674-5698.202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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