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低空使用权的公共权利属性及行使规则OA
在低空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空域管理模式应向管制与自由使用结合的新模式转变.将低空使用权单纯视为公权力或私权利均难以全面回应低空资源的公共性、共享性与管制需求.低空使用权应界定为具有公共性质的权利,是一种兼具公共利益保障与个体合理利用的复合型权利.基于公共权利说的低空使用权行使规则,通过公共无害自由使用保障公众空间权益,规范特定区域批准使用以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冲突优先规则平衡多元利益,并探索市场化权利转让路径提升资源流转效率.
史文平
安庆师范大学 法学院,安徽 安庆 246000
社会科学
低空经济低空使用权权能公共权利说
《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2)
47-56,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23YJC820002)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AHSKZD2023D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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